2012年2月27日星期一

我要的“质感”

前天去了一个小孩的生日会,看到了其他小孩的阔妈妈们各自都手拿着名牌包包,带着一个印尼女佣。看来好不拉风~不过就是炫耀啦~

我爱时尚,也满爱名牌(是爱看~买不起)。我爱看名牌是因为它们和时尚往往互相勾结,很有质感,我就是爱死了质感。而人们的普世价值观是手拿一个名牌包包就是一个身份的象征。所以名牌可以满足人们的虚荣心。可是当我看到那些妈妈们拿着名牌时我不禁想,这是我喜欢的“质感”?!

我想起了挪威,挪威是个高物价高所得的国家。它们一个最普通的麦当劳套餐得花费马币约五十块,可是他们国民是不必付教育金就可以念书的国家。他们虽然高物价,可是它们也是高福利高教育制度。他们的国民是全世界最快乐国民指数榜首前三名。

有趣的是那么高生活品质的国家,在奥斯路街头你找不到任何一家奢侈名牌店。他们不需要LV,香奈儿。他们也有他们的快乐之道。我看过的一个挪威街头访问,记者问到一位19岁的女大学生关于挪威付了五千万克朗给联合国来舒缓欧债。那位女学生说他们也算是欧洲的一员,给于适当的协助是应该的。而且中国什么的也帮忙,难道他们会袖手旁观?这是世界大家的事。可以想象吗?19岁的女生会说出这样的一番话,人家真的是高教育制度很成功的一个国家。如你询问马来西亚19岁的学生我想他们连欧债都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吧。


这时我发现了我要的“质感”是这个。




新年期间我中断自己的资讯焦虑来源,就是不看股市不看新闻。不过好像没什么变化,对了,资讯焦虑症就是人们老觉得自己懂得不够,不够多,不够全面,不够深刻。我就是患了这症病的那类人。

因为我想要的质感是来自内涵的修养,知识的累积。所以不自觉地患上质讯焦虑症。可能在能力所及买一个有质感的名牌包包可以让自己除了内在质感也可以摸摸外在质感的东西,让自己快乐一些。不过我得不时提醒自己,不可成了那些手拿外在质感却没内在质感的那些阔太们。

我好像一直靠吸收时事,事件来转移自己空档无助的思维。是啊,不说不代表自己不介意。不倾诉也不代表我完全没事。说我不压力骗你的,说我不介意唬你的,说我不紧张是坤你的。就是没自信阿....人也来也似龟了。他娘的.....

2012年2月21日星期二

缅怀黄金一代的日子

这两天不知是巧合还是....。都很凑巧的和以前辩论谷老队友Bernard和学长有权稍微聊+交流一下。和bernard聊近况,和有权聊马来西亚政党。然后有权在fb辩论谷网页里被通知有时间就回归谷里和学弟妹交流。

我不禁想回了以前,想回了以前的心态、幼稚、固执、不成熟。和辩论谷里其他那五个黄金一代,我通常不称为朋友,我称之为队友。他们对我来说总比朋友多了一点羁绊,那种曾经每天见面会见到呕吐的那种羁绊。还有幼稚的骂架行为,互比中指,过后互殴。殴完又开始开黄腔。
这是我第一年全辩输后的合照。我第一年就和这几个黄金一代还有我左手边的土水学长混。

输了全辩后我心灰意冷,曾逃离辩论谷的活动或比赛。然后是文宽时不时让我回去帮他写稿。

第三年被学长们和其他黄金卡哄哄骗骗,我又和他们开始了比赛的生活。那个时候还被学长调侃重出江湖。因为六个中只有我一个逃离过辩论谷。

不过最后是很煎熬的打完中华杯,全部三年级老年人出马。那时候会醒觉我的大学生涯里一直和辩论纠缠不清。

这场比赛是我第一场上的大比赛,到现在我还能记得场上的刺激。评审说我的观念意识和表达意识都很强。赛后学长说我的自由辩打得很好,现场感做得很好。那次是第一次打完比赛检讨时没被学长“吊”。

那个时候我突然觉得我无愧于自己,三年里的挣扎好像突然有了答案。得回了一些属于自己的自信与交待。

无缘得中华杯冠军,拿个季军也不错。

最近都觉得以前的记忆越来越模糊了。中学的事情我还能从中学朋友口中回想。辩论的事情只能和这几个黄金一代聊,可是毕业后就很难见到他们。所以我考虑过,如果以后有机会,我会回辩论谷走走。和那些“残留”在辩论谷的老人家们好好缅怀一番。辩论就.....免了吧。吹水倒不介意。


2012年2月17日星期五

做作的来风雅一番吧

在新年时一个作家沧月提到她被朋友拉去“风雅”了一番,怎么说风雅?就是犹如古人般以茶会友,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听过兰亭序吧?!这种伟大的书帖就是这种聚会产生的。


突然觉得这种聚会很有意思,很文人雅士的感觉。不过我想我如一提起办这种聚会会被身旁友人扁个半死吧。他们比较合适搓着麻将吃大肉来”粗俗“一番。不过写墨笔字学画山水画我认为挺有意思的。可惜啊,我心有雅士的意念却偏偏是个俗人。
最下面那副莲花图真的可以裱起来挂墙上了!阿!好向往这种画工!还有人画完梅兰竹菊让她写个落款。

有趣的是沧月说她很久没拿起墨笔写大楷,应友人邀写了一些然后她的友人立刻照着她的大楷写多一次。她直呼是拆台。我认为两个都写得很漂亮,如果看我的大楷那个才叫悲哀。



记得以前还会和老妈在报纸上写大楷,我常边写边埋怨左手写毛笔字还真是麻烦。现在想起来,老妈的毛笔字也是写得不错的。以后我也想这样慢慢写回大楷,难看一点我想也无所谓,毕竟是很静心的一种习惯。可以养成。


还记得以前去台湾时上过三天的大楷和书墨课。想起来自己画的那副莲花还真不是一般的畸形。
这位老师看到我的莲花还问我是不是椰树。泪奔呐!

想尝试当文人雅士这宏愿我想我必须得重新塞回老妈的肚子再出生多一次会比较好实现。
真的可以的话,我倒真的想学画书墨画和弹钢琴。
我终究还是有当艺术家的大志,可是我之前读下的好像是该下当个伟大资本家这种愿望不是吗?

这种聚会真有意思,什么时候我也能”风雅“一番吧。
这乍看之下的写意只有一个字:帅